2012年濱州鄒平縣中小學教師招聘簡章
齊魯人才 . 2013-07-27發布
    為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穩步健康發展,滿足中小學校對部分緊缺教師的需求,根據縣府研究意見,今年擬招聘部分急需專任教師。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政治思想好,業務能力強,具有創新意識和實干精神。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所學專業與所報學科相符,不招聘的學科按大文、大理(或教師資格證學科)報考。專科學歷者只能參加小學教師和幼兒教師招聘。參加高中教師招聘需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三)具有報考學段及以上的教師資格。 

  (四)參加幼兒教師招聘人員:1、學前教育專業國家計劃內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2、非學前教育專業國家計劃內全日制中師及以上學歷現從事幼教工作一年及以上的畢業生(現工作單位出證明,證明不實者取消資格,3年內不準參加我縣的教師招聘)。 

  (五)中專、專科、本科學歷的畢業生須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須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須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可放寬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參加高中教師招聘者為山東省戶籍;參加初中、小學、幼兒教師招聘者本科及以上學歷為濱州市戶籍,專科及以下學歷為鄒平縣戶籍。 

  (七)身體健康,體貌端正。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 

  二、招聘人數及學科分布

  今年擬招聘高中、初中、小學、幼兒教師共計110人。具體分布是: 

  (一)高中20人,其中政治2人、數學4人、物理1人、化學3人、歷史4人、地理3人、生物3人。 

  (二)初中、小學教師75人,其中政治2人、語文18人、數學16人、英語9人、地理2人、歷史2人、生物2人、物理2人、化學2人、計算機3人、音樂5人、美術4人、體育7人、特教1人。 

  (三)幼兒教師15人。 

  三、招聘方法及步驟 

  (一)報名、資格審查 

  凡符合條件者可帶有效期內身份證、戶口本、三張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畢業證(含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或縣人才市場證明,以上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選聘教師考試、講課證,100元報名費,到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報名時間:2012年8月4日-8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按照濱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濱政辦發〔2009〕16號)文件精神,提供《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免報名費。 

  初中小學招聘10人及以上的學科,報考人數須達到計劃聘用人數的2倍,招聘10人以下學科,報考人數須達到計劃聘用人數的3倍。高中報考人數須達到計劃聘用人數的2倍。否則相應調整聘用計劃。

  (二)考試 

  凡參與招聘者首先進行專業知識考試。考試范圍是所報學科必備的專業知識和心理學、教育學、教材教法等教育理論。教育理論考試以考察教師解決問題的能力為側重點。外地出題、監考、閱卷。 

  考試時間:2012年8月11日,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由我省實施在濱州服務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基層項目鄒平生源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2010年以前招募和選派的畢業生,含2010年),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我縣事業單位的,筆試成績加10分。“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辦公室蓋章的相關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要出具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以上證明材料均需提交復印件。 

  (三)講課評課 

  根據考試成績,按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講課人選。講課采用評委打分辦法,由有關學科專家組成聽課評課小組,按照細則,進行量化打分。 

  (四)考察考核 

  對所有報考人員,招聘領導小組將安排專人,通過查閱檔案、到相關單位調查了解等形式,對有關證明材料、學歷、學習成績等有關情況進行核查核實。考察考核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弄虛作假者,三年內不準在鄒平參加事業單位選聘。凡有處分且在處分期的不予聘用;其處分期雖滿,但屬違背教師職業道德的不予聘用。 

  (五)體檢 

  根據考試、講課成績,凡達到錄取資格線者,在聘用、上崗前一律按認定教師資格的標準,按1:1的比例,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允許復查一次,仍不合格的,按相關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費用自理. 

  (六)聘用 

  本次招聘實行考試、講課分別按0.6和0.4的權重計算總分。總分不足60分者不予聘用。根據總分由高到低按需求情況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如出現總分相同者,按專業知識考試成績高者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合格人員由縣教育局按照學校需求提出聘用意見,經縣分管領導和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按程序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其他 

  本次教師招考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