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威海文登市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齊魯人才 . 2013-07-27發布(bu)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2012年文登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作風正派,品貌端正,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未受過黨紀、政紀、刑事處分;
    2、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國外大學畢業生報考的需在報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材料;
    3、具有威海市常住戶口或威海市生源;
    4、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年齡、工作年限等計算均截止2012年8月1日)。

    由山東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到文登市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文登生源到外市服務的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的,可以報考我市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基層定向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的,不再享受定向考錄政策。

    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院校非應屆畢業生,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能報考。報名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8月2日上午8:00—8月4日下午17:00;
    查詢時間:8月2日上午8:00—8月4日下午17:00;
    繳費時間:8月2日上午8:00—8月4日下午17:00;
    報名網站:文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wdrsj.gov.cn)

    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個人報名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在資格確認前多次登錄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確認,不能更改。報名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文登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資格初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報考條件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和特困家庭畢業生需在8月4日之前到文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審查。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統一選聘證明材料和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特困家庭畢業生報考,需出具山東省人社廳頒發的《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可免收筆試、面試考務費。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未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視為自動放棄優惠政策。

    (3)網上查詢:報名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查詢截止之日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

    (4)網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辦理繳費手續。繳費成功后打印《文登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兩表打印在一張A4紙,參加面試時使用)。考務費每人40元。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人員繳費后,于8月6日上午8:00--8月7日下午5:00前登錄報名網站打印筆試準考證。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報名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認后,直接登錄報名網站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名結束后,對報考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招聘計劃為1人的按1:2比例,超過1人的按1:1.5比例)的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的招聘計劃根據用人單位需求,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后可調整到其他崗位。部分緊缺專業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適當放寬。

    (二)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進入面試的報名人員,需按文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布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文登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學歷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擇業期內未就業畢業生提供)、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相關的職稱和資格證書、工作年限和經歷證明以及其他能證明符合報名條件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人員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取得面試資格的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考試形式

    考試形式分為筆試和面試(試講、技能操作考試)。

    1、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在筆試準考證上注明,筆試內容見《招聘計劃表》。

    筆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內,招聘計劃為1人的按1:2比例,超過1人的按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2、面試(試講、專業技能測試)

    根據各崗位要求,文登市高級技工學校專業教師崗位進行試講和專業技能測試,試講內容主要本專業課知識,采取封閉場地、現場出題、限時備課的方式進行;專業技能測試內容為本專業技能操作。日語翻譯崗進行日語專業測試,主要測試日本翻譯能力,其他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反應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試講、專業技能測試)采用百分制計分辦法。面試(試講、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不足60分的,取消錄用資格。面試(試講、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試講、專業技能測試)考務費每人70元。

    3、考試總成績計算

    文登市高級技工學校專業教師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試講成績×40%+技能操作成績×30%;其他崗位按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

    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同一招聘崗位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報考人員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名單予以公布。

    四、體檢與考察

    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組織體檢、考察。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體檢、考察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五、聘用辦法

    經體檢、考察合格,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七天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雙方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及工資福利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631-845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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