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德州夏津縣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齊魯人才 . 2013-08-03發(fa)布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提高事業單位人員素質,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按照《德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德人〔2006〕35號)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2012年夏津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7名工作人員(具體見崗位表),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報考公安事業類的考生須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
    2、年齡在18至30周歲之間(1982年7月1日至1994年7月30日期間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到35周歲;
    3、具有夏津縣常住戶口,研究生學歷不限戶籍(戶口必須在2012年7月1日前落到本地,戶口遷移證不作為依據;2012年應屆畢業生戶口遷到學校所在地的,需提供遷出前所在的戶口本和遷出記錄;夫妻二人有一方具有本地常住戶口、另一方戶口在外地的,應聘時可持雙方戶口本及結婚證應聘);
    4、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及資格證書等條件(學歷在教育部學信網//www.chsi.com.cn查詢確認);
    5、具備經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的崗位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觸犯刑律,受過刑事處罰的;
    2、在校期間受過“記過”以上處分未過處理期限的;
    3、報考人員有應回避親屬關系所在崗位的;
    4、凡入學前與具體單位簽有定向、委培合同的畢業生,未經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的;
    5、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12年8月9—11日。

    報名地點:縣實驗小學北院(保險公司對過)。

    報名時需提交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相應資格證等所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三張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照片,筆試考務費80元。外地人員與本縣籍人員結婚的須提供結婚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畢業生報考事業單位,根據所學專業和招聘單位的專業需求,只能報考一個單位。

    考生登陸夏津政務網(//www.xiajin.gov.cn/)下載填寫《夏津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到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簽訂《報考誠信承諾書》,報名資格及報考志愿一經審查通過,不能更改。

    對最終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考部門或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緊缺崗位經招考領導小組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教育類事業單位,考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育教學相關知識。衛生類事業單位,考試內容為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內科學、外科學、診斷學、兒科婦科等基礎知識。公共類事業單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報考公安事業的筆試增加公安基礎知識,占筆試總成績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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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選派的)應聘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加10分。上述人員應聘時須攜帶相關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大學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大學生要出具省、市組織部門蓋章的《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登記表》和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經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審核確認,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加分。

    筆試時間:2012年8月18日。筆試準考證于月8日16日下午到報名地點領取。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二)面試。教育、衛生類事業單位的面試分別由縣教育局、衛生局組織,縣委組織部、縣監察局、縣人社局監督指導。教育類事業單位以說課的形式進行,根據專業和職位特點確定說課內容。衛生類事業單位人員,主要考核職業素養、認識分析問題能力、舉止儀表等。其他參加公共類事業單位人員的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認識分析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

    面試考官一律從外地聘請。
    面試時間、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考務費70元。

    四、體能測試

    公安類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進行體能測試,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批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文件規定執行。體能測試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取消聘用資格。因體能測試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總成績遞補。體能測試的方式、時間、地點及人員另行通知。

    五、總成績及崗位排名的確定

    考試總成績滿分按百分制計算。全部考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出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并進行公示。如招聘單位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2名及以上總成績相同者,采取學歷層次、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辦法確定考察、體檢人選。

    六、考察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的總成績,按招聘計劃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等額進行考察、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同時,對進入考察、體檢范圍考生的檔案進行審查,因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公示

    對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對象在公示期內因舉報經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聘用

    公示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由縣人社局發出《夏津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辦理調動、派遣等手續,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實行“六公開”,即招聘范圍條件、職位計劃、考試程序、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聘用結果公開。嚴格堅持規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聘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不符合招聘范圍、條件和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發現立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三年內不準報考。對違反考試、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咨詢電話:0534-3217151、32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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