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科學院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齊魯人才 . 2013-08-07發布(bu)
    一、招聘單位簡介

    省科學院成立于1979年,是山東省政府直屬的綜合性自然科學研究機構,前身為始建于1958年的中國科學院山東分院。作為全省科學技術的研究中心和實驗基地,主要任務是根據當代科學技術發展和我省國民經濟、科技長遠發展規劃的要求以及我省資源特點,開展基礎科學、前沿高技術和公益性技術研究。

    全院擁有16家獨立單位,分布在濟南、青島、濟寧三個城市。占地面積1350畝,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資產總額20余億元,大型科研儀器設備近千臺套。擁有國家超算濟南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級成果產業化基地等10個國家級研發平臺,省重點實驗室、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40多個省級研發平臺,7個省級學會(協會)掛靠我院,編輯出版6種學術報刊。經過多年努力,擁有高性能計算、海洋監測裝備、太陽能和生物質能源轉換、節能技術與大型干燥裝備、光纖傳感技術、信息系統安全與軟件測評、云計算、生物傳感技術、大型科學精密分析測試儀器設備及技術研究、科技發展政策研究等一批在國內處于領先地位的研究領域。全院科研成果轉化率達80%以上,初步建成創新體系完整、特色鮮明、能力較強、發展持續的現代科研院所,成為山東省科技創新的重要支撐和前沿骨干力量。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2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結合工作需要,山東省科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109名,其中高級1人,中級108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
    4、一般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1年8月3日以后出生);
    5、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能按時畢業,并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

    (二)崗位條件

    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三)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sdhrss.gov.cn)和山東省科學院網站(//www.sdas.org)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由院屬二級單位受理,各招聘單位的聯系方式見附件《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應聘人員可采取電子郵件、特快專遞、掛號郵寄等方式將報名材料提供給有關招聘單位聯系人進行報名,也可攜帶報名材料直接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

    報名材料包括:《山東省科學院2012年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附件)、個人簡歷以及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應屆畢業生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書原件及復印件(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另提供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證明材料),擇業期內未就業畢業生還應提交本人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及所在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介紹信,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核時提供。

    報名時間:自信息發布之日起至2012年8月17日。

    2、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及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審查結果報院人事處批準后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考試

    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面向博士和高級崗位人員的招聘采取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方式組織,按通過資格審核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面試采取結構化測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專業基礎知識水平、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等內容,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設定面試合格成績分數線70分,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核體檢范圍。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核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數1.2倍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考核體檢。對考核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可從其他進入同一崗位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考核采取查閱檔案、個別談話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資格復查等方面的情況。

    體檢原則上在省級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2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2〕14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