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淄博高青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齊魯人才 . 2013-08-09發布
    根據我縣事業單位工作需要和崗位空缺情況,按照省、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文件規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為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部分工作人員,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適應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畢業生,具有高青常住戶口(含高青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具有淄博市常住戶口(含淄博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派遣期內(2010、2011年畢業和2012年應屆)本科以上畢業生和在高青縣服務的由我省和我市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大學生、“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選聘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工作”等項目的高校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

  (五)報考教育類招聘崗位的人員必須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非師范類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按照認定的“任教學科”報考教育類招聘崗位。

  (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在職人員報考的,要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定向委培、已與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須經單位同意后方可報考。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報考。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專業)。

  根據中共高青縣委、高青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征兵工作的實施意見》(高發〔2011〕18號)文件要求,將履行兵役義務情況作為報考資格審查的基本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專業)及有關要求,詳見附件。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2年8月13日9:00—8月15日16:00。
  查詢時間:2012年8月13日9:00—8月16日11:00。
  繳費時間:2012年8月13日9:00—8月16日16:00。
  報名網址:高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gqrsj.gov.cn/)

    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電子照片,不大于20k)。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專業),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提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個別崗位(專業)要求的其他條件要在備注欄中注明。報名資格一經招聘主管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且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資格初審:初審時間為2012年8月13日9:00-8月16日11:00。招聘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具備報考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者補充。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

  3、網上繳費: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初審通過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2012年高青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2012年高青縣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12年8月23日-24日登陸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筆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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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減免筆試考務費,上述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于2012年8月15日下午1:30-5:00到高青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三樓干部科(高青縣城文化路31號)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確認時應攜帶的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報名表、家庭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報名表、家庭所在地縣(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復印件)。派遣期內畢業生應聘人員,也可持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出具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減免筆試考務費。

  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大學生以及由我市招募和選派的“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選派)報考的,符合有關加分政策規定的,筆試總成績加10分,由我省統一組織選派的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的,符合有關加分政策規定的,筆試總成績加6分。上述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于2012年8月15日下午1:30-5:00到高青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三樓干部科(高青縣城文化路31號)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在辦理確認手續時,除出具報名表和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選聘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畢業生要出具區(縣)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的服務滿2年且在崗證明或服務期滿證書。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經縣招聘主管部門審核確認,網上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

  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專業),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原報考取消招聘計劃的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專業)。其中,衛生類、事業單位F、檢察院司法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不受1:3比例限制,對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向招聘主管部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就業推薦書、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報考教育類招聘崗位的須提供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以上證件原件、復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四張。基層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和已與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定向和委培的2012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屬于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有主管部門的須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符合應征服兵役的應聘人員,提供戶籍所在地區縣征兵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預征對象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向招聘主管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經縣招聘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2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

  2、筆試科目:各類崗位筆試均考一科,滿分100分。

  綜合類招聘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教育類招聘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衛生類招聘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學基礎知識》,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

  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招聘主管部門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

  各招聘崗位按照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和招聘計劃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對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專業)按照實際筆試人數進入面試。所有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

  (二)面試

  教育類招聘崗位面試采取講課的形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講課能力,包括組織教學、把握教材、駕馭課堂、板書設計、語言表達等基本的教學素養和能力。綜合類、衛生類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崗位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方法。面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網上公布,考生可登陸“高青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查詢。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五、考核和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專業)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專業),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報考同級崗位(專業)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如果同一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果筆試成績也相同,再通過增加面試來確定。考核內容為思想政治表現、主要學習或工作情況、遵守法律法規及是否應回避等全面情況。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時先按1:1的比例進行,對棄權、考核體檢不合格的,可從報考同一崗位(專業)進入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錄取及聘用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合并招聘的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和崗位情況由高分到低分選擇單位。經公示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聘用人員辦理有關備案手續后,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享受所在單位的各項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監督

  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監督,將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招聘條件,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時在“高青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高青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7天的公示。對招聘工作中發生弄虛作假違反規定的人員,取消錄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整個考試過程接受縣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咨詢電話:6967130 6967137
  監督電話:6967029
  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