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中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齊魯人才網 . 2013-09-04發(fa)布
    根據我區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棗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室字[2007]32號)文件的規定和要求,現將2012年度棗莊市市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9月17日以后出生);
  (六)棗莊市市中區生源且具有棗莊市市中區常住戶籍(即考生父母雙方至少一方為市中區常住戶籍且考入大學時為市中區常住戶籍),在我區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以不受生源地和戶籍限制;
  (七)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不能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已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用的畢業生,不得報考。

  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2年9月17日為截止日期。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為方便報考人員報考,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2年9月17日9:00-9月19日17:00。
  查詢時間:2012年9月18日-9月20日17:00。

  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報考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同次考試,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資格初審: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3)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于2012年9月18日-9月20日17:00,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于2012年10月10日-10月12日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考務費收取按照公務員招考標準: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2012年9月20日9:00-17:00到區人才市場辦理減免手續。確認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由我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2010年以前招募和選派的畢業生,含2010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的,符合我區事業單位報考條件的,筆試總成績加10分。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需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2012年9月20日9:00-17:00到區人才市場進行審核。經審核確認,在網上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包括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身份證和畢業當年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主管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要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報名結束后,除教育類崗位外,綜合類、衛生類崗位考試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招考崗位,計劃錄用l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本簡章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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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應貫穿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說課)的報考人員,在面試(說課)人員名單確定之后,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誠信承諾書》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到區人才市場進行資格審查,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身份證、戶口簿,報考教師的還需提交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審查原件,留存復印件)、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取得面試(說課)資格的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說課)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根據這次招聘崗位(專業)的特點,將招聘崗位(專業)分為三類:

  A類:綜合類崗位;
  B類:衛生類崗位;
  C類:教育類崗位。

  綜合類崗位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教育類崗位考試分為筆試和說課;衛生類崗位只進行筆試,筆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

  (一)筆試

  筆試時間為10月13日上午9:00-11:30。

  筆試科目:綜合類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衛生類崗位筆試內容為衛生公共基礎知識;教育類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教學理論相關知識及應用等,主要考察教師職位所需的基本素質和基本能力,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教育類崗位招考計劃未涉及到的學科且符合報考條件的畢業生可自行選擇學科報考。筆試不指定教材。

  筆試地點為區駐地學校。

  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分類確定。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分。

  筆試結束后,綜合類崗位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錄用計劃和報考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相同職位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的為1:3;10人(含)以上的為1:2(其中錄用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教育類崗位說課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錄用計劃和報考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相同學科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的為1:3;10人(含)以上的為1:2(其中錄用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進入面試(說課)人員應交納面試(說課)考務費70元。

  衛生類崗位筆試結束后,按照招聘崗位和招聘計劃,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進行資格審查。進入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誠信承諾書》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到區人才市場進行資格審查,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身份證、戶口簿、招聘單位要求的其它材料,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計劃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由微機隨機確定先后順序。未按規定時間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

  (二)面試(說課)

  領取面試準考證及面試(說課)時間另行通知;面試(說課)地點為區駐地學校。

  綜合類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實行百分制。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未達到1:3比例進入面試人員的總成績低于達到1:3比例人員的最低總成績的,取消錄取資格。

  教育類崗位說課的內容根據學科和職位特點確定,分別采用百分制。說課主要考察應考人員儀表儀態、語言表達、教學設計、教學能力、教學基本功、教學態度和教學思想等教育教學的素質。說課使用市中區現行小學教材。報考生物學科的說課使用小學數學教材,報考歷史、地理學科的說課均使用小學語文教材,其他則按照所報考學科使用小學教材說課。說課備課時間為30分鐘,說課時間為10分鐘。

  說課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說課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以學科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別按照招考計劃錄取。達不到1:3比例進行說課人員的總成績低于達到1:3比例人員的最低總成績的,取消錄取資格。若遇到最終分數并列情況,筆試分數高者優先。因考生違約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時,在參加說課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四、考核體檢

  按照總成績,根據報考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綜合類、教育類崗位若遇到最終分數并列情況,筆試分數高者優先(不含加分因素)。因放棄體檢考核資格或體檢考核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考核、體檢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教育類崗位體檢參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綜合類、衛生類崗位體檢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自理。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聘用

  經考核、體檢合格,擬錄用的人員,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考核、體檢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區人社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錄用通知書,簽定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教育類崗位對考核、體檢合格、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根據報考學科及報名后重新核定的招聘計劃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定招考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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