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樂縣事業單位招聘112名工作人員簡章
齊魯人才網 . 2013-10-17發布
  根據《濰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經昌樂縣委、縣政府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國家正規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本科學歷人員須是昌樂戶籍,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在昌樂服務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三支一扶”人員不限戶籍地。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紀守法,品行優良;

  3、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能勝任崗位要求;

  4、本科學歷人員年齡28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定向招聘崗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年齡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定向招聘崗位限在昌樂服務期滿二年(2010年及以前招募和選派的畢業生)、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昌樂縣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已享受優惠政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除外;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考: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或辭退的人員;上學期間受相關處分未解除或因處分不能在規定學制內獲得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的;身體不健康的;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昌樂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2年10月25日—10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報名地點:山東省昌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身份證、戶口簿(戶口遷移證或戶籍證明)原件及上述證件的復印件一份(報考專業類別有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應證件),填報《昌樂縣事業單位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貼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已就業的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人事檔案托管人員應由托管單位出具證明;

  2、“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三支一扶”人員需提供昌樂縣委組織部或昌樂縣“三支一扶”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服務期限和考核結果證明;

  3、每人限報一個專業類別,不能跨專業報考,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可以報考碩士以上學歷專業,也可以報考本科以上學歷專業;

  4、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2倍的招聘崗位,按1:2的比例相應核減聘用計劃。相關專業同意調劑的可以進行調劑。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交納筆試考務費40元。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隨時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三、考試

  (一)體能測評

  對定向招聘人員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測評報考人員的身體素質是否符合工作需要。凡是體能測評不達標的,不參加筆試。測評項目及標準詳見附件。

  體能測試時間:2012年11月1日上午。

  符合報考條件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三支一扶”人員請于2012年10月31日到報名地點領取體能測評準考證,逾期不領證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報考人員須持身份證和體能測評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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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筆試

  筆試時間:2012年11月4日上午9:00--11:00。

  筆試科目:綜合能力考試。

  報考人員請于2012年11月3日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證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報考人員須持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具體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三)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參加面試人員交納面試費70元。

  面試主要測試應考人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崗位適應能力等。

  面試時間、地點、要求等其他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體檢考核范圍的人員。總成績相同者,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四、體檢考核

  按照招聘崗位和招聘計劃,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等額組織考核體檢。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核主要采取查閱檔案、單位鑒定等方式進行,側重于考核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

  因放棄體檢考核資格或體檢考核不合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

  考試、考核工作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昌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如發現問題,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因此造成的空缺崗位,不再安排遞補。公示期滿無問題的擬聘用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次序,

  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1年,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最低服務年限,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六、其他

  整個招聘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由中共昌樂縣委組織部、昌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并接受社會監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如發現有違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紀律的現象,將取消有關考生的錄取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0536—6221449
  中共昌樂縣紀委
  0536—6234202
  中共昌樂縣委組織部
  咨詢電話:0536—6235279
  昌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查詢網站:
  //www.changle.gov.cn昌樂縣政務公眾網
  //rsj.changle.gov.cn昌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