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從明年起將會實施大病醫療保險
齊魯人才網 . 2013-10-23發布
  據報道,從明年起,山東省將利用新農合基金購買大病保險,借以提高參合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

  山東省政府近日下發《關于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工作的意見(試行)》,其中明確,從明年起,山東先將嚴重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農村居民生產、生活、給家庭帶來沉重負擔,且療效確切、費用易于控制的兒童白血病、肺癌、食道癌、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等20類重大疾病納入大病保險保障范圍。新農合大病保險的補償實際支付比例將不低于50%。按照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個人最高年補償限額為20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另據財新網報道,除了山東、福建省(今年11月1日起執行),目前,新疆、內蒙古、貴州、安徽、江西、陜西、吉林等省區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都正在籌備中。

  2012年8月30日,發改委等六部委公布《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針對農村居民和城鎮無就業居民,建立大病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