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政法干警面試范圍人員資格審查須知
齊魯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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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6發布
一、報考基層公安機關的領取面試通知書要求
1、時間:2012年11月6日(星期二)-9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點:山東省公安廳(濟南市經二路185號)計通樓101房間。
乘車路線:
(1)從濟南火車站乘11路公交車,到“經二緯一”站下車;
(2)從濟南火車東站乘33路、83路、118路公交車,從濟南長途汽車總站乘4路、5路、35路公交車,到“天橋南”站下車,南行至經二緯二路口向東200米,路北。
聯系電話:0531-85123186
報考人員需攜帶身份證領取《面試通知書》。不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棄權,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進入面試人員應現場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
二、報考基層司法所的資格審查要求
1、時間:2012年11月10日(星期六)-12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地點:山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濟南校區,濟南市歷下區二環東路6997號)
乘車路線:從濟南火車站乘49路、從濟南長途汽車總站乘K50、K107路,從長途汽車西站乘K56路公交車到山東財經大學站(原山東經濟學院站)下車即到。
聯系電話:0531-58598321 58598330
3、有關要求
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需向招考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交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由省級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除提交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當年省級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須提交戶籍證明、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退出現役證。已簽訂就業協議或有工作單位的人員,要在體檢考察前提交用人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復印件)
請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在面試前5天仍未向招考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出現的職位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通過資格審查的,發放《面試通知書》。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進入面試人員應現場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
1、時間:2012年11月6日(星期二)-9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點:山東省公安廳(濟南市經二路185號)計通樓101房間。
乘車路線:
(1)從濟南火車站乘11路公交車,到“經二緯一”站下車;
(2)從濟南火車東站乘33路、83路、118路公交車,從濟南長途汽車總站乘4路、5路、35路公交車,到“天橋南”站下車,南行至經二緯二路口向東200米,路北。
聯系電話:0531-85123186
報考人員需攜帶身份證領取《面試通知書》。不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棄權,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進入面試人員應現場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
二、報考基層司法所的資格審查要求
1、時間:2012年11月10日(星期六)-12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地點:山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濟南校區,濟南市歷下區二環東路6997號)
乘車路線:從濟南火車站乘49路、從濟南長途汽車總站乘K50、K107路,從長途汽車西站乘K56路公交車到山東財經大學站(原山東經濟學院站)下車即到。
聯系電話:0531-58598321 58598330
3、有關要求
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需向招考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交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由省級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除提交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當年省級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須提交戶籍證明、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退出現役證。已簽訂就業協議或有工作單位的人員,要在體檢考察前提交用人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復印件)
請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在面試前5天仍未向招考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出現的職位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通過資格審查的,發放《面試通知書》。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進入面試人員應現場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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