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公安廳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招考簡章
齊魯人才網 . 2013-11-09發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我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體制的通知》(魯政辦發[2012]40號)精神,現將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山東省公安廳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對象條件

  (一)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大學專科學歷人員須具有山東省常住戶口)。

  (二)報考山東省公安廳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總隊機關職位的人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11月12日至1994年11月12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1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報考山東省公安廳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總隊各支隊職位的人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1年11月12日至1994年11月12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四)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五)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有關人民警察職位對身體條件的要求。

  (七)具備招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現役軍人,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不得報考。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2年11月12日前取得。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就讀尚未畢業的人員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報考。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公務員所在的同一單位。

  二、報名與資格審核

  報名與資格審核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為方便報考人員報考,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2年11月12日9:00-11月16日16:00

  查詢時間:2012年11月13日9:00-11月17日16:00

  現場資格初審時間:2012年11月12日-11月17日上午(具體時間為: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報名網址:www.rsks.sdrs.gov.cn(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

  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報考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2、單位網上初審:用人部門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并公布初審結果。

  3、現場資格初審:通過網上初審的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由報考人員本人攜帶網上打印的《2012年報考省公安廳公務員考試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須與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一致)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目測和資格審核。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2年11月12日之前取得)、身份證、戶口簿,在職人員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介紹信(經用人部門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政審前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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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并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

  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2年11月12日報名開始之日為截止日期。

  現場目測和資格審核地點:山東京華賓館(無影山路33號,緯六路高架橋北頭省交警總隊院內)。乘車路線:從火車站乘83、84、113、118、K98、BRT5路到天橋南站,轉乘15路到建筑宿舍站,北行50米即到;從長途汽車總站乘12、111、125、K107路到堤口路東口,轉乘15路到建筑宿舍站,北行50米即到。

  4、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在現場目測和資格審核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站,查詢現場目測和資格審核結果。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要于2012年11月13日9:00-11月18日16:00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其資格。報考人員應于2012年11月27日10:00-11月30日16:0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招考職位,計劃錄用l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公安專業職位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人員,經用人單位和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報考人員應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和體能素質測評。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安基礎知識。所有報考者均須參加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安基礎知識三科考試,其成績方可有效。

  筆試時間為:

  2012年12月1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2012年12月2日

  上午 9:00-10:30 公安基礎知識

  筆試結束后,按申論占35%、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35%、公安基礎知識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招考計劃和考試情況確定。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相同職位錄用計劃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職位,取消錄用計劃;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按照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因取得面試資格人員棄權出現的職位上的人員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考務費70元。

  (二)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每個報考人員的面試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鐘。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報考人員宣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按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三)體能素質測評

  根據考試總成績,分職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的人員。其中,計劃錄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計劃錄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職位,擬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的面試最低成績。

  在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分職位按1:1比例等額組織應考人員進行體能素質測評。如體能素質測評均合格,則不再對其他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進行體能素質測評;如體能素質測評不合格或放棄造成職位空缺,則從其他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同一個錄用職位出現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確定。如該職位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均體能素質測評不合格,則該職位錄用計劃取消。

  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及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體能素質測評為達標性測評,不計入報考人員總成績。

  體能素質測評必須由報考人員獨立完成。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作放棄。

  體能素質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

  四、體檢、考察政審

  在體能素質測評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分職位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政審人員。

  1、體檢。按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除特殊情況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外,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2、考察政審。考察政審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進行,并對考察政審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因放棄體檢、考察政審或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五、錄用

  經體檢、考察政審合格,擬錄用人員名單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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