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沂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齊魯人才網 . 2013-11-16發布
  根據我縣事業單位工作需要和崗位空缺情況,按照省、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文件規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為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部分工作人員,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三)適應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淄博市常住戶口。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派遣期內(2010、2011年畢業和2012年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可不受戶籍限制;

  (五)我省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市招募的“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選聘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的高校畢業生。此類考生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具有沂源縣常住戶口;2、在沂源服務或曾在沂源服務。

  (六)符合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的其它條件。

  已經就業或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須由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違規違紀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專業)。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專業)及有關具體要求,詳見《2012年沂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專業)一覽表》(附件一)。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2012年我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2年11月21日8:00-11月23日16:00。

  查詢時間:2012年11月21日8:00-11月24日11:00。

  繳費時間:2012年11月21日9:00-11月24日16:00。

  報名網站:沂源縣政府網

  報名網址://gov.yiyuan.gov.cn

  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報考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電子照片,不大于20kb)。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專業),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提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用人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填報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且不得參加今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單位初審:招聘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具備報考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者補充。報名信息應在報名時間截止之前提交。

  3、網上繳費: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查詢時間截止之前登陸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沂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12年11月29日-11月30日登陸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減免筆試考務費,上述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于2012年11月22日下午1:30-5:00到縣人社局三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縣城軍民路2號)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確認時應攜帶的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報名表、家庭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報名表、家庭所在地縣(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復印件)。派遣期內畢業生應聘人員,也可持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出具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減免筆試考務費。

  由我省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市招募的“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選聘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的(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選派的),在筆試成績基礎上給予加分,計入筆試總成績。其中,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加6分,參加“三支一扶”大學生、“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及選聘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的畢業生加10分。上述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于2012年11月22日下午1:30-5:00到縣人社局三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縣城軍民路2號)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在辦理確認手續時,除出具報名表和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區)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且在崗證明或考核認定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選聘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的畢業生要出具縣(區)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且在崗證明或考核認定材料。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經招聘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在網上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加分證件必須真實并在現場確認時一并上交,否則不予加分。已經通過享受加分政策、定向招聘政策考入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崗位并已經被錄用(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專業),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其中,學歷要求為研究生的崗位(專業),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原報考取消招聘計劃的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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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向招聘主管部門提交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和相關材料,材料包括:《沂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簿(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資格審查時原件必須取得)。取得國外學歷的人員,需要出具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認證材料。其中,屬在職人員的,還需提交由用人管理權限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業畢業生報名的,需提供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符合應征服兵役的應聘人員,提供戶籍所在地縣(區)征兵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預征對象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向招聘主管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經縣招聘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根據本次招聘崗位(專業)的特點,將招聘崗位(專業)分成兩類:A類:綜合管理類崗位;B類:衛生類崗位。具體分類情況見附件1。

  (一)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時間、分類考試、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1、筆試時間:

  A類崗位2012年12月1日上午

  8:00-10:00,《公共基礎知識》。

  B類崗位2012年12月1日上午

  8:00-10:00,《公共基礎知識》;

  10:30-12:30,《醫學基礎知識》。

  2、筆試科目:

  A類崗位考一科,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B類崗位考兩科,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學基礎知識》,其中《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和《醫學基礎知識》成績分別占筆試成績的30%和70%。

  《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公共管理、科技知識等基礎知識;《醫學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生理學、解剖學、病理學、藥理學、診斷學。

  A類、B類筆試分別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主管部門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

  筆試結束后,招聘崗位按照應聘人員的筆試總成績,招聘計劃在10人以下的崗位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為1:2(其中錄用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對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專業)按照實際筆試人數進入面試。所有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組織計劃協調、主動性、應變、溝通、語言表達、舉止儀表等,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方法。

  面試考務費70元/人。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A類崗位按筆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B類崗位按筆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別占70%、3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五、考核和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專業)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專業),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報考同級符合規定比例崗位(專業)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如報考同一崗位(專業)中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核體檢的人員。筆試總成績仍相同的,采取加試的辦法確定。考核、體檢時先按1:1的比例進行,對考核、體檢人員不合格的或棄權的,可從報考同一崗位(專業)進入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考核根據招聘崗位(專業)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核對象,同時對報名資格進行復審。

  體檢原則上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考核、體檢工作由縣招聘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筆試總成績,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考核體檢人員名單及有關信息在沂源縣政府網(//gov.yiyuan.gov.cn)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查詢。

  六、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經公示后,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招聘崗位(專業)有多個單位的,由擬聘用人員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筆試總成績仍相同的,采取加試的辦法確定)的順序選擇工作單位。

  對符合聘用條件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屬在職人員聘用的試用期為六個月,新就業人員試用期為一年,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享受所在單位的各項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招聘工作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可在試用期滿合格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戶籍遷移或變更手續。

  七、監督及咨詢

  本次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工作,在縣紀委、縣監察局的全過程監督下進行,并接受社會監督。對違反招聘規定的應聘人員,一經發現,取消應聘人員錄取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執行。

  監督電話:縣紀委 0533-3222110

  咨詢電話:縣人社局 0533-3221430

  本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