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下半年臨淄區公開招聘交通協警公告
齊魯人才網 . 2013-11-22發布
  根據我區城市建設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為有效緩解警力不足的問題,參照市、區關于公益性崗位公開招錄工作人員的規定,現面向社會現公開招聘交通協警,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具有臨淄區常駐戶口。
  3、身高170cm以上。身體健康,體型端莊,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異常等),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4.8,無色盲、無重聽。
  4、熱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道路交通管理知識,自愿從事交通協警工作,盡職盡責,吃苦耐勞,無違法犯罪記錄。
  5、具有國家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
  二、招聘數量及職責要求
  1、招聘計劃:擬招聘交通協警30名。
  2、崗位職責:協助交通警察指揮疏導交通,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對道路上的交通信號、交通標志、標線、路口渠化等進行研究,進行交通安全宣傳,以及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交通協警,采取公開招聘方式,按照現場報名、資格初審、面試、體檢、政審的程序進行。
  1、現場報名、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12年11月26日8:30時-11月30日17:00時。
  報名地點:山東化工人才市場二樓
  符合條件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以上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從臨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或山東化工人才網下載并如實填寫《2012年下半年臨淄區公開招聘交通協警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報名表貼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并帶2張與報名表粘貼的同版1寸彩色照片到現場進行報名和資格初審。
  根據初審情況,擇優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言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人員、地點、具體時間及成績在臨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布。
  3、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并在臨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布。
  體檢標準參照我市有關基層就業項目人員體檢要求進行。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考核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4、政審
  體檢合格的人員,按1:1進行政審,政審主要內容包括:政治表現、遵紀守法等。政審不合格的,按成績依次遞補。
  5、聘用
  經政審合格的,由臨淄交警大隊負責培訓、上崗,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由淄博創信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辦理有關派遣手續。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交通協警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勞動合同一年一簽,由臨淄交警大隊管理。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解除勞動合同,停止發放各項補貼:
  1、通過其他途徑已實現就業的;
  2、戶口遷出本市的;
  3、連續無故曠工5日或半年內累計無故曠工10日的;
  4、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有交警大隊認為不適合從事此項工作的其他情況。
  五、待遇
  被聘用的交通協警待遇為:基本工資1240元、五項社會保險、考核獎,總計約2340元左右。
  被聘用的交通協警由淄博創信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發放基本工資(根據臨淄區最低工資標準逐年調整),按企業標準繳納各種社會保險(應由個人負擔的部分從基本工資中扣除),由臨淄交警大隊統一發放執勤服裝,并根據個人工作表現發放考核獎。
  被聘用的交通協警在合同期內,另謀職業的需經過臨淄交警大隊同意。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進行,并接受社會監督。如發現有違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紀律的問題,將取消有關聘用人員的聘用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區人社局電話 0533-7214015
  臨淄交警大隊 0533-2139126
  監督電話: 區紀委辦公室 0533-7220357
  
臨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臨 淄 交 警 大 隊日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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