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城特困高校畢業生公益性崗位考選簡章
齊魯人才 . 2013-11-27發布
  為促進我市特困高校畢業生就業,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魯政辦發[2008]21號)、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濟政發〔2012〕12號)、《濟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人事局市財政局關于大力開發基層公益性崗位促進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的通知》(濟政辦發〔2009〕26號)等文件精神,我市將開發公益性崗位,通過公開考選幫扶特困高校畢業生就業。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選對象及條件

  1、擇業期(2年)內未就業的國家計劃內招收專科及以上學歷鄒城生源畢業生;

  2、具有鄒城常住戶口;

  3、符合特困畢業生的有關規定;

  4、身體健康,符合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二、考錄計劃

  本次考選計劃開發部分公益性崗位,崗位數量視報名情況確定,充實到基層工作一線。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2年11月28日-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報名地點:鄒城市就業服務局人力資源市場(護駕山路1739號)

  報考人員需本人親自到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持畢業證、報到證、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特困生證明材料(市民政部門出具的城鄉低保卡;高校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原件,并提交復印件各一份。

  報名時,對報考人員進行初審,經審查證件合格后,考生領取并由本人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12月5日核發《準考證》。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選工作全過程,一旦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隨時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本次考選的公益性崗位,予以整合歸并。考生報名時不報具體崗位,參加同一內容的筆試,擇優錄用。

  四、考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有政治、法律、公文寫作與處理、計算機應用基礎知識等,總分100分。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入體檢范圍人員。現場報到、參加過就業創業培訓的,同分優先錄用。

  筆試成績在鄒城外宣網、鄒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鄒城市就業局網站上公布,作為選擇崗位的依據。

  五、體檢

  體檢參照省人事廳、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05]5號)、《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魯人發[2007]25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照考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擬錄用考生名單在鄒城外宣網、鄒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鄒城市就業服務局網站進行公布。

  六、崗位確定

  錄用后,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與設崗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緣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制度,不得選擇該單位有關崗位。

  七、管理與待遇

  錄用人員確定崗位后,簽訂相關協議,實行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協議期內),協議一年一簽。協議到期后,根據工作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最長不超過3年。特困高校畢業生公益性崗位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對錄用的特困高校畢業生,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列支。按照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濟政發〔2012〕12號)文件要求,每人每月給予1100元的崗位補貼(參照當年省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并以當年最低繳費基數為標準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含大額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本次考選過程中,對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我市公益性崗位公開考選主管機關無關。

  本簡章由市考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5212515監督電話:521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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