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德州禹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簡章
齊魯人才網 . 2013-12-04發布
  為保障我市社會各項事業健康發展,提高事業單位人員整體素質,根據《德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德政辦發[2006]35號)文件規定,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2012年禹城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0人(詳見附件1),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專科、本科畢業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3年12月11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服務禹城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人員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79年12月11日后出生);

  3、專、本科畢業生限禹城籍(含落戶禹城的外地畢業生)或生源地為禹城的畢業生;碩士研究生、服務禹城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人員戶籍不限;禹城籍人員配偶;

  4、經市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的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5、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在編在職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參加禹城市事業單位招聘放棄聘用資格的;2010年-2012年在各級考試中有舞弊行為的;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

  報考市公安類事業單位:⑴裸眼視力不小于4.8;⑵不得有紋身;⑶無肢體障礙;⑷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不得報考。

  報考市區社區幼兒園崗位:須具有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專業或具有幼兒教師資格。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12月11日-12月1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2、報名地點: 高新區人力資源市場。報考公安局事業單位的考生須先到市公安局政工科進行資格初審,合格后方可報名。

  3、報名辦法:禹城市政府網站下載《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根據說明認真填寫(手寫)相應項目。由本人持畢業證、報到證、身份證、戶口本等原件及復印件(屬禹城籍人員配偶的,另需提供結婚證及夫妻雙方戶口本),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驗證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筆試報名費40元。

  4、加分政策:由我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專門項目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2010年以前招募和選派的畢業生,含2010年),考核合格且手續齊全的,3年內報考筆試成績加10分。對隱瞞、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5、開考比例: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市直事業單位(不含05崗位)和公安事業單位,如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相應核減該專業類型的招聘計劃;市區社區幼兒園和市直事業單位中建筑規劃土木水利工程技術類(05崗位),如達不到招聘計劃2倍的,相應核減該專業類型的招聘計劃。

  6、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類崗位,報考崗位確定后不得更改。

  三、招聘方式

  此次事業單位招聘分專業類型(公安類事業單位按性別)報名、劃線、聘用。考生需參加筆試和面試考核。

  (一)筆試(100分)

  1、筆試時間:2012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

  2、筆試內容:

  (1)報考市直和公安事業單位: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公共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

  (2)報考市區社區幼兒園: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基礎知識、綜合寫作運用能力占50%,所報學科專業知識占50%。

  12月19日8:30-12:00、13:30-16:00到高新區人力資源市場領取準考證,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在公布筆試成績的同時,對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加分并公示。

  3、確定面試人員。由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招聘專業類型、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分別設定合格分數線。根據招聘計劃,按招聘專業類型(公安事業按性別)分別劃線,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進入面試范圍的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前,若有放棄者(以本人書面材料為準),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面試(100分)

  1、市直事業單位、公安事業單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2、市區社區幼兒園采取綜合素質面試,包括幼兒教育規程中規定的舞蹈、電子琴或鋼琴、聲樂、簡筆畫、說課等;

  3、面試費70元;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成績公布及考察體檢

  1、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綜合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出考生的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并公布。

  2、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專業類型(公安事業按性別)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并公布。如招聘崗位最后一名有若干名同分者,采取按筆試成績、加分人員、學歷層次優先的辦法確定考察體檢人選;仍相同者,一并進入考察體檢范圍。列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如有放棄者(以本人書面材料為準),則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3、報考公安事業單位的考生進行體能素質測評。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文件規定執行。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包括:男10米×4往返跑、1000米、縱跳摸高等三項;女10米×4往返跑、800米、縱跳摸高等三項。體能測評成績不計入考生總成績,測評結果不合格的,取消考察體檢資格,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體能素質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考察體檢。對確定的入圍人員考察體檢,考察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不予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負擔。

  五、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對象在公示期內因舉報經查實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六、聘用

  公示期滿后,由市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發放《禹城市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憑《聘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考試組織與紀律監督

  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堅持公開、公正和公平的原則,實行招聘范圍條件、崗位、程序、考試成績、聘用結果等“五公開”。對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者,參照中組部、人社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09】126號)執行。

  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授權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咨詢電話:0534-7365928

  監督電話:0534-736500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