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昌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齊魯人才網 . 2013-12-05發布
  根據《濰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國家正規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畢業生(工程審計、財務審計崗位要求為國家承認的中專及以上學歷)。
  (二)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博士研究生要求為山東生源或具有山東省常住戶口;金融學、信息工程、工程審計、財務審計、物流、工程管理、考古學崗位以及碩士研究生要求為濰坊生源或具有濰坊市常住戶口;其他崗位(專業)、本科及以下學歷畢業生要求為昌邑生源或具有昌邑市常住戶口;在昌邑服務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三支一扶”人員不限戶籍地。
  3、報考工程審計、財務審計、物流崗位的年齡要求在38周歲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其他崗位的本科及以下學歷畢業生年齡要求在28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定向崗位除外)。
  4、定向崗位限在昌邑市服務期滿二年且考核合格的2008至2010年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三支一扶”人員報考。
  5、警官訓練中心崗位需單獨報名、單獨聘用。本科畢業生年齡在26周歲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視力均在4.6以上且矯正視力均在5.0以上;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
  6、文秘崗位不限專業,符合要求的各類專業畢業生均可報考。
  7、信息工程崗位需進行上機操作,測試實際操作能力;音樂表演、戲曲表演崗位需測試入圍人員的基本技能和專業水平。
  8、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按1:3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專業)。
  9、報考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昌邑市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考: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或辭退的人員;未在規定學制內獲得相應畢業證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人員;昌邑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和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2年12月12日9:00-12月14日17:00
  查詢時間:2012年12月13日9:00-12月15日17:00
  具體辦法:
  1、網上報名。報考人員登陸“昌邑市人事人才網”(www.cyrsrc.gov.cn,下同)或“濰坊市人事考試(職業技能鑒定)信息網”(www.wfrsks.com,下同),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照片[分辨率為160像素(高)×120像素(寬),文件大小不超過20KB,文件類型為JPG,照片務必清晰]。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
  2、初審。昌邑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報名期間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說明理由。
  對難以界定的相近專業的資格審查,報考者須在報名時間內持本人檔案中《高校學生成績單》的復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的公章)到昌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昌邑市政府四樓東側)進行現場審定。
  3、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隨時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于2012年12月13日9:00-12月15日17:00登錄“昌邑市人事人才網”或“濰坊市人事考試(職業技能鑒定)信息網”繳納筆試考務費80元。在規定時間未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后,請下載打印《昌邑市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昌邑市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二)準考證打印
  網上報名應試人員于2012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1日17:00登陸“昌邑市人事人才網”或“濰坊市人事考試(職業技能鑒定)信息網”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形式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時間為2012年12月22日上午(詳見準考證)。筆試內容以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寫作為主,時間為兩個半小時。
  報考同一崗位(專業)的碩士、博士畢業生,在筆試成績中分別加10分、15分。
  有加分因素的各類考生須參加筆試加分因素審查。
  審查時間:2012年12月22日14:00-17:30。
  審查地點:昌邑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服務大廳(北海路220號)。
  提供材料:有關加分因素的原件和復印件、《昌邑市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昌邑市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加分依據必須有原始材料且真實完整,如有弄虛作假者,取消考試、聘用資格,且3年內不得報考昌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2、資格審查
  根據筆試成績,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另行通知(請隨時關注“昌邑市人事人才網”、“濰坊市人事考試(職業技能鑒定)信息網”)。
  審查地點:昌邑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服務大廳(北海路220號)。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發現問題的,一經查實,即時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畢業證書、就業報到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身份證、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和計劃表“備注”中的有關證件原件及上述所有證件的復印件一份和《昌邑市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昌邑市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及一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已就業人員須提供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三支一扶”人員需提供昌邑市委組織部或昌邑市“三支一扶”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服務期限和考核結果證明。
  經審查,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繳納面試費70元,否則視為棄權。委托他人辦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3、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和加分因素計算出筆試總成績,同一崗位(專業)的考生統一排序,按報考崗位(專業)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達不到1:3的按1:2的比例進入面試,達不到1:2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面試時間、地點、要求等其他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各5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崗位(專業)由高分到低分以計劃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范圍的人員。如果進入體檢范圍的最后一名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取筆試成績高者。
  4、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類崗位的進行體能測評,測評范圍為進入面試人員。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主要測查報考者的身體素質是否符合工作需要。測評成績不計入報考人員總成績。
  體能測評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號)執行。
  體能測評結束后按報考崗位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員名單。
  (四)體檢和考核
  對進入體檢、考核范圍的人員,統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關于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的,昌邑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抽調人員組成考核小組,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核主要采取查閱個人檔案、單位民主測評等方式進行。
  對因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從報考本崗位(專業)的考生中遞補。
  (五)公示聘用
  考試、考核工作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昌邑市人事人才網”上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如發現問題,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因此造成的空缺崗位,不再安排遞補。公示期滿無問題的擬聘用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次序,并按管理權限辦理調動或派遣手續。
  招考聘用的各類人員,全部實行事業單位編制內聘用合同制,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1年,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
  考生各項成績和錄取結果全部網上進行公示,請隨時登陸“昌邑市人事人才網”或“濰坊市人事考試(職業技能鑒定)信息網”關注相關信息。
  整個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如發現有違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紀律的現象,將取消有關考生的錄取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監督電話:0536—7212043中共昌邑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咨詢電話:0536—7211558昌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查詢網站:昌邑市人事人才網(www.cyrsrc.gov.cn)或濰坊市人事考試(職業技能鑒定)信息網(www.wfrsks.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