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陽信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齊魯人才網 . 2013-12-07發布
  為滿足我縣事業單位用人需要,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報濱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為全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衛生系統事業單位24人,其中縣直17人,鄉鎮7人;計劃生育系統事業單位12人,其中縣直2人,鄉鎮10人;縣直其他事業單位36人;鄉鎮(街道)所屬站所30人;總計102人。
  招聘崗位及有關具體要求見《陽信縣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設置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濱州市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畢業生;衛生類崗位可允許山東省戶籍報名。
  2、陽信縣戶籍,全日制普通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全日制普通中專且取得專科及以上后學歷,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畢業生;2005年12月31日前經原陽信縣計劃委或原陽信縣人事局分配到鄉鎮,至今仍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內服務的人員(2011年7月31日前離崗、而在2011年7月31日后又返崗的不在該范圍內),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應屆畢業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4、在陽信縣服務的“三支一扶”、選聘到村任職、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山東計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戶籍不限。
  5、具備招聘崗位表中規定的專業、學歷和其他條件。
  6、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愛崗敬業,身體健康。
  曾受過刑事處罰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濱州市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按濱辦字[2007]23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報名
  1、報名時間:12月14日—12月16日,截止時間為12月16日下午5:00。12月20日領取《筆試準考證》。
  2、報名地點:陽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服務中心。
  3、報名證件:報到證、畢業證、戶口簿、二代身份證,以上證件須各交復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5張;《陽信縣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在陽信政府網、陽信人才網下載)1份;筆試考務費每人80元。
  4、其他相關材料說明:
  (1)海外留學人員除提供上述報名證件外,還要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
  (2)報考鄉鎮普通管理2的鄉鎮(街道)服務人員還須提供原陽信縣計劃委或原陽信縣人事局的分配工作介紹信原件和復印件,經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鎮長(街道辦事處主任)共同簽字、加蓋政府公章的在鄉鎮(街道)政府內工作的證明和鄉鎮(街道)財政所2011年7月份的工資發放表復印件。
  (3)計生證明材料:已婚人員須提供陽信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局提供的無違犯計劃生育政策證明,外縣考生須提供當地計生部門出具且經陽信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局審驗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
  (4)免除筆試考務費材料: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提交有效期內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報考人員,提交2012年10月份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銀行存折和戶籍所在地民政局簽發的有效低保證。
  (5)享受加分材料:由我省實施在濱州服務的陽信籍和在陽信縣服務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人社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證明材料有缺失者,須出具省“三支一扶”辦公室蓋章的相關證明),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出具縣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山東計劃的畢業生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陽信籍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應征入伍通知書和退伍證。
  以上證明材料及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1份。
  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1:2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報名人數1:2的比例相應核減計劃。
  報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四、筆試
  1、時間地點:考試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答卷時間為150分鐘。考生必須憑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若身份證丟失,可憑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
  2、分值及內容:
  滿分150分。衛生和計生崗位考試內容為基礎醫學知識100分,其他專業醫學知識50分。其它崗位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75分,申論75分。
  3、筆試加分政策:由我省實施在濱州服務的陽信籍和在陽信縣服務的“選聘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和“志愿服務山東計劃”大學生,服務期滿2年(指2008、2009、2010年招募或選派的)且考核合格的加10分;陽信籍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根據濱發[2011]15號和陽發[2011]19號文件規定,陽信籍退役大學生士兵3年內(指2010、2011、2012年退役的)加10分。各項加分不累計,最高限加10分。已通過享受上述優惠政策考錄到機關事業單位的不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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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將在陽信政府網、陽信人才網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實施加分。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與加分之和,招聘計劃3人以下的崗位,按招聘計劃與考試人數1:3的比例、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分別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筆試合格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全部進入面試。因缺考、棄考或其他原因出現招聘計劃與筆試人數比例為1:1時,進入面試范圍人員的筆試成績,不得低于其他達到1:2比例職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的最低成績。
  達到1:2比例職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的最低成績將按照衛生和計生崗位、其他事業崗位兩個系列,縣直和鄉鎮兩類職位分別確定。
  五、面試
  1、時間、地點、費用:取得面試資格考生,需根據規定的時間到人才服務中心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地點和具體要求見《面試通知書》。
  進入面試人員必須持面試通知書、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按時到考點集合并參加面試。未按規定要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2、面試內容:
  主要面試應聘人員儀容儀表、綜合分析能力、反應應變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衛生和計生崗位還包括專業技術水平、專業素質等相關內容。
  3、計分辦法: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滿分150分。由考官對每個測評要素分別評判,綜合計分,確定考試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統一公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加分、面試成績之和計算考試總成績,并按照不同崗位分別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總成績相同者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高、學歷高、中共黨員、年齡小的次序排名。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報考崗位計劃,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因缺考、棄考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比例為1:1時,進入體檢范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其他達到1:2比例職位進入體檢范圍人員的最低成績。
  達到1:2比例職位進入體檢范圍人員的最低成績也將按照衛生和計生崗位、其他事業崗位兩個系列,縣直和鄉鎮兩類職位分別確定。
  六、體檢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具有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參照《2011年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用人單位或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以申請復檢,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在縣級及以上具有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復檢僅限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錄取資格。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重點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有無違法違紀行為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其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體檢、考察、棄權等各種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八、聘用手續及聘用原則
  按照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結束后,對于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照規定的時間持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二代身份證到人才服務中心統一選聘用人單位,辦理調動、派遣等錄用手續。
  對應一個用人單位的崗位按照考試人員所報崗位確定聘用單位;對應多個用人單位的崗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考生自主選擇聘用單位。遲到人員要等到其他所有考生選聘結束后再進行選擇單位。
  九、紀律
  報考人員應認真填寫《陽信縣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并親自簽名承諾提交的報考材料真實、準確、有效。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虛假材料等考生,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及相關人員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中,如有無理取鬧、干擾工作秩序和工作程序、侮辱、謾罵工作人員等不道德行為,一律認定為道德品質不合格,不予錄取。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弄虛作假或有違紀舞弊等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3年內不得報考本縣內所有人事考試,同時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十、其他
  以上各項程序結果均在陽信政府網、陽信人才網及縣人社局公示欄公布。招聘期間,應聘人員應確保電話通暢,并及時了解以上公示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自身招聘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參考書,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培訓班。
  本簡章由陽信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陽信縣人才服務中心     8233599
  監督電話:中共陽信縣委組織部     8232751
       陽信縣編委辦公室      8232118
       陽信縣監察局        8231781
       陽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8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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