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監獄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
齊魯人才 . 2014-03-12發布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3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3〕5號)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司法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3年全省考試錄用監獄勞教(戒毒)單位公務員(人民警察)的通知》(魯人社辦發〔2013〕29號)的要求,今年煙臺監獄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10名公務員(人民警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和條件
  招考職位、數量及條件要求,詳見《2013年煙臺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附件1。
  報考人員除具備報考公務員應有的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異常等),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無色覺、嗅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
  2、報考監管信息職位的,單側矯正視力不低于5.0。報考其他職位的,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8;
  3、單側耳語聽力不低于5米;
  4、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之間(1982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報考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7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其他不適宜擔任人民警察的。
  二、報名、身體初檢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報名和資格審查的有關要求按照《2013年煙臺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規定執行。
  (二)身體初檢。身體初檢安排在面試資格審查時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身體初檢項目包括體型體貌、肢體功能、縱跳摸高、視力、辨色力、聽力、嗅覺。身體初檢不得由他人代辦。身體初檢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形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身體初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一)筆試。考試內容、方法和時間與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筆試相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標準。
  (二)面試。面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序組織實施,具體事宜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按照有關規定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
  四、體檢、考察與錄用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以及招考條件中規定的身體條件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所要求的人民警察職位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3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3〕5號)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司法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3年全省考試錄用監獄勞教(戒毒)單位公務員(人民警察)的通知》(魯人社辦發〔2013〕29號)以及《2013年煙臺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煙臺市司法局 0535-6244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