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濱州市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簡章
齊魯人才 . 2014-03-12發(fa)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原人事部、公安部《關于地方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實行省級統一招考的意見》(人發〔2000〕58號),以及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公務員局《關于2013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3〕5號),2013年我市各級公安機關繼續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錄范圍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四)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范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等職位,矯正視力均在5.0以上。
  (五)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1982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職位的,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六)報考市公安局(含魯冀界榮烏高速公安檢查站、濱城分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下同)需具備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報考縣級公安機關、森林公安機關需具備大學專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大學專科畢業生必須具有山東常住戶口(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應屆專科畢業生)。
  (七)具備招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公務員所在的同一單位。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報考。
  在我省縣(市、區)及以下機關(含省垂管部門縣以下單位)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或工作滿2年并獲得過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縣(市、區)及以下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上級機關人民警察(公務員)職位,其他公務員不能報考。鄉鎮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省、設區的市、縣(市、區)級機關符合條件的人民警察(公務員)職位;縣(市、區)機關(含街道辦事處)公務員只能報考省、設區的市級機關符合條件的人民警察(公務員)職位。
  二、報名
  我市招考人民警察(公務員)的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收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3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6:00。
  查詢時間:2013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6:00。
  (一)網上報名。報考人員登陸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bzrsks.gov.cn),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確認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用人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必須使用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填寫《2013年濱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表》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用人部門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網上初審。在報名期間(含節假日)市公安局、市林業局負責查看本部門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
  (三)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于2013年3月16日9:00-3月21日16:00登陸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其資格。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2013年濱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資格審查時提供),并于2013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登陸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繳納考務費120元(每人每科40元)。
  報考有專業要求職位的,人員所學專業(以畢業證為準),必須完全符合本簡章職位設置表“專業要求”一欄中列出的專業。
  報考公安專業職位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以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報考其他職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我市符合條件的其他招考職位。
  為減輕特困考生負擔,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免收筆試考務費、面試考務費和體檢費。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3月20日-3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樓一樓大廳(黃河四路307號渤海十六路十七路中段,坐107公交車在勞動局站點下車或坐101公交車在廣電大廈站點下車并南行200米)辦理現場確認和減免手續。確認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具體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原件及復印件)。
  三、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評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公安專業科目考試三科。各職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公安專業科目使用同一試題,申論考試試題按報考職位工作性質進行分類,其中:在機關中履行司法、行政執法、法制工作職責,以及為社會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務的職位,申論考試使用A類試卷;履行財務管理、審計、經濟管理等工作職責的職位,申論考試使用B類試卷;除上述職位以外的履行綜合管理以及機關內部管理等職責的職位,申論考試使用C類試卷。公安專業科目考試用書為公安部編寫的《公安基礎知識》。所有報考者均須參加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安基礎知識三科考試,其成績方可有效。
  筆試時間:全省統一確定為4月13日、14日兩天:
  4月13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4月13日下午 14:00-16:30 申論
  4月14日上午 9:00-10:30 公安基礎知識
  報考人員必須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參加筆試。
  筆試結束后,按照申論占35%、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35%、公安基礎知識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
  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后公布。
  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根據錄用計劃和報考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職位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錄用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職位,取消錄用計劃;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全部考生的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bzhrss.gov.cn)、濱州人才網(www.bzrc.cn)和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bzrsks.gov.cn)公布。
  (二)目測、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按市公務員管理部門規定的時間、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目測和資格審查。目測和資格審查時需向用人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網上報名時下載打印的《2013年濱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須與網上報名的照片同一底版)、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不提交),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13年3月15日之前取得),其中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介紹信,非在職人員提交其檔案所在部門開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如沒有落實工作單位的退伍戰士報考的,提交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開具的證明信和退伍證)。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另提交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均須在2013年3月15日之前取得)。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復印件。
  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如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進行資格審查時,由個人提出申請,經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在考核政審前2天提供。個人申請按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格式要求填寫。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要親自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上簽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未按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規定的時間、要求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出現的職位上的人員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名單、遞補人員資格審查相關事宜在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濱州人才網和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
  通過資格審查的面試人員,發放張貼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面試準考證》。
  (三)面試
  面試的具體時間、集合地點、注意事項等在《面試準考證》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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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考人員必須憑《面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集合并參加面試。
  未按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規定的時間和持有證件等要求參加面試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每個報考人員的面試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鐘。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統一向面試人員公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按職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的人員。其中,計劃錄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計劃錄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職位,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我市同級機關體檢考察人員的面試最低成績。
  報考人員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名單,在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濱州人才網和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
  (四)體能素質測評
  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及標準,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規定執行。體能素質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成績不計入報考人員總成績。
  如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的人員體測均未達標,則該職位錄用計劃取消。
  體能素質測評必須由報考人員獨立完成。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作自愿放棄。
  體能素質測評由市組織、人社、公安、林業部門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共同組織實施。
  體能素質測評時間、集合地點、注意事項等在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濱州人才網和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通知。
  體能素質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并在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濱州人才網和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
  四、體檢和考核政審
  在體能素質測評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分職位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核政審人員。如同一個錄用職位出現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確定。
  體檢考核政審人員確定后,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進行體檢考核政審。因放棄體檢考核政審資格或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凡考生無故放棄體檢考察資格、公示后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將該考生有關情況記錄在案并上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全省公務員考錄誠信檔案數據庫。
  體檢除按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文件規定執行外,還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規定要求。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錄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錄用資格,并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體檢的具體時間、集合地點、注意事項等在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濱州人才網和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除特殊情況經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外,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除特困生和低保人員外,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復檢按上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考核政審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森林公安招考的有關問題
  (一)報考森林公安職位的人員,需進行目測和資格審查,并參加公安專業科目考試,其考試時間、方法、程序、內容,按照公安機關招考人民警察有關程序和規定要求進行。
  (二)體能測評、體檢項目和標準、考核政審等,按照公安機關招考人民警察有關規定執行。
  六、錄用及錄用后待遇
  經體檢、考核政審合格,擬錄用人員名單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濱州人才網和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報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公示合格人員,按規定程序填寫《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審批表》,按以下程序報批:市級公安局和森林公安局錄用的,報省公安廳審核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縣級公安局和森林公安局錄用的,經市公安局審核并報省公安廳復核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進行管理。試用期滿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職,并根據確定的職務和級別確定工資,評授警銜。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新錄用的人民警察,按規定進行不少于3個月的崗前培訓。培訓的內容和具體要求,由省公安廳、省林業廳按有關規定另行部署。培訓期滿組織考試,成績不合格者,自費參加下期培訓。經補考仍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七、錄用計劃
  全市公安系統、森林公安系統考錄人民警察(公務員)職位15個,具體職位見附件。
  八、其他
  報考人員應當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和用人部門的安排。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者,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定,從事命題、閱卷等工作的人員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公務員管理機構、公務員考試命題組等名義舉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或追究責任。對社會非法培訓機構舉辦的、以營利為目的的各類公務員考錄培訓班,一旦發現有干擾公務員正常招錄工作的違規行為,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會同公安、工商、物價、稅務、新聞出版等部門堅決予以查處。
  我市各級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招考人民警察的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3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3〕5號)有關規定執行。
  本簡章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九、咨詢電話
  中共濱州市委組織部 0543-3162280
  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43-3162973
  濱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0543-3368333
  濱州市公安局 0543-3301013
  濱州市林業局 0543-3381928
  市紀委監督電話 0543-1238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