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北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齊魯人才網 . 2014-04-08發(fa)布(bu)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青人發〔2006〕7號)以及國家、省有關規定和要求,經研究決定,青島市市北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39人(詳見《2013年青島市市北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數量
  共招聘139人,包括中小學教師96人(含高層次教師4人、在職骨干教師27人)、校醫3人、幼兒園教師40人(含在職教師20人)。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3、在職教師報考崗位須與現任教學科一致,畢業生報考崗位須與所學專業相符。其中,對僅限師范類畢業生報考的崗位,研究生具有全日制師范類本科教育經歷的方可報考。
  4、除《計劃表》中特別規定的外,大學專科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8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大學本科及碩士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5、非師范類畢業生報考的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6、專科學歷的須具有青島市常住戶口,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戶籍不限。
  7、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計劃表》。
  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繳費。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4月15日9:00—4月17日16:00
  網上審核時間:2013年4月16日9:00—4月18日12:00
  查詢及網上繳費時間:2013年4月16日9:00—4月18日16:00
  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錄青島市人事考試網(//rsks.qdhrss.gov.cn),點擊“2013年青島市事業單位招聘網上報名入口”,進入事業單位招聘網上報名系統,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個人信息。應聘人員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單位初審: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集中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工作,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審查確定初審結果。
  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截止之日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
  3、繳費:考務費按每人40元收取。參加網上報名人員在確認已被初審通過后,要按規定時間登錄青島市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資格審查時使用)。
  報考人員可于2013年5月9日9:00至11日9:00登錄青島市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須先在網上繳費,并于4月21日9:00—11:30,13:00—15:00到青島市市北區教育局(青島市明霞路37號,乘3路公交車動物園車站下車或1路、4路、15路、25路、212路、225路、307路、308路公交車延安路站下車)辦理考務費退款手續(逾期不再受理)。減免考務費的,應出具以下材料:《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到場辦理,可委托他人攜帶委托書及以上證明材料辦理(委托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不參加筆試的考生,須先在網上繳費,在面試前資格審查時再辦理筆試考務費退款手續。
  網上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緊缺急需崗位可適當放寬。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簽約的可不提供就業協議書)、教務部門出具的師范類證明、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2013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3年4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證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證明,屬無業人員的需提交失業證或檔案代管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專科學歷考生還需提交戶口簿。對應聘人員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將審查其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備案及相關工作經歷情況(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到2013年7月31日)。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其他
  根據有關規定,由青島市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續聘)的“社區工作者”在市北區服務的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選派和續聘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定向招聘職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在資格審查時,除出具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二代身份證和畢業當年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還要出具青島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區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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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試方法和程序
  (一)筆試
  根據招聘崗位需求,筆試科目分為B教育類和C醫療衛生類。教育類考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相關知識和應用以及綜合知識等;醫療衛生類為臨床醫學等11個專業基礎知識。
  筆試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筆試有關信息在青島市人事考試網(//rsks.qdhrss.gov.cn)發布。
  筆試時間:2013年5月11日
  教 育 類:9:00—11:30
  醫療衛生類:9:00—11:00
  根據招聘崗位和人數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進入面試人選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確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進入面試人員的實有人數確定。
  (二)面試
  面試工作嚴格按照《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規程》(青人辦發〔2009〕14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發〔2011〕29號)要求,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監督指導下,由市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方案在網上公布。
  各崗位面試方式詳見《計劃表》,采用“說課+答辯”方式的崗位,面試主要考察教師職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專業水平,包括教學設計、教學能力、教學基本素養、教學思想和專業知識等方面。采用“答辯”方式的崗位,面試主要測評考生的綜合素質或崗位技能水平及專業知識應用等方面要素。
  面試考務費按每人70元收取。面試成績于面試當天在網上公布。
  (三)總成績核算
  本簡章所有招聘崗位中,面試方式為“說課+答辯”的崗位,按照筆試占40%、說課占40%、答辯占20%的比例百分制加權計算總成績;面試方式為“答辯”的崗位,按照筆試占50%、答辯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權計算總成績;不參加筆試的崗位,按照說課占70%、答辯占30%的比例百分制加權計算總成績。
  各項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分,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五、體檢考察
  按照總成績,分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的說課、答辯成績均不得低于60分。如1個錄用計劃中出現兩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因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體檢考察工作按《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青人發〔2006〕7號)等規定執行。體檢標準參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體檢時需提交準考證、身份證,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單位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職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現實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審,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六、聘用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經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照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聘用單位與錄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聘用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按《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紀律
  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有關說明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取消或核減計劃、現場資格審查、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事宜、體檢考察和公示等事宜均在市北區政務網(//shibei.qingdao.gov.cn)予以公布。
  3、政策咨詢電話
  咨詢電話:0532-83650757(工作時間內)
  網上報考技術咨詢電話:15588683585
  監督電話:0532-85017256(工作時間內)
  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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