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統一招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簡章
齊魯人才網 . 2014-03-14發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原人事部、公安部《關于地方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實行省級統一招考的意見》(人發〔2000〕58號),以及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公務員局《關于2013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3〕5號),中共棗莊市委組織部、棗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3年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棗人社發〔2013〕9號),2013年我市各級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將繼續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公務員)。
  一、考錄范圍和報考條件
  (一)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大學專科畢業生(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應屆專科畢業生)。
  (二)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1982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職位的,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人員,年齡在18周歲至25周歲(1987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間出生)。
  (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四)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五)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范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等職位,矯正視力均在5.0以上。
  (七)具備招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公務員所在的同一單位。
  根據原省人事廳、省公安廳關于轉發原人事部、公安部《關于印發<關于地方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實行省級統一招考的意見>的通知》(魯人調〔2000〕14號),省編辦、省公安廳《關于規范縣級公安機關機構設置的指導意見》(魯編辦〔2007〕67號)和實際工作需要,原則上按照招考計劃80%的比例,設置公安專業職位。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詳見《2013年棗莊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
  報考各級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的,按照《2013年棗莊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的要求,登陸棗莊人事考試信息網(www.zzrsks.com)在網上報名,報名時應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報考人員須于3月15日至19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由本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學歷和專業證明原件,到棗莊市公安局(新城區光明大道2277號)進行目測(報名者應在網上報名前或報名當日的規定時間內參加目測)。僅在網上報名,未在指定時間內進行目測的,視作放棄,網上審核將不予通過。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目測和資格初審合格的,在網上交納考務費120元(每人每科40元)。為減輕特困考生負擔,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特困大學生不實行網上繳費,可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詳見《2013年棗莊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于2013年3月20日到市公務員辦公室(市交通局219房間)辦理減免手續,免收有關考務費用。
  對報考公安專業職位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以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二)資格審查
  詳見《2013年棗莊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
  三、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和體能素質測評。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公安專業科目考試三科,其中,申論考試試題按報考職位工作性質進行分類,其中:屬于履行司法、行政執法、法制工作職責,以及為社會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務的職位,申論考試使用A類試卷;履行財務管理、審計、經濟管理等工作職責的職位,申論考試使用B類試卷;除上述職位以外的履行綜合管理以及機關單位內部管理等職責的職位和鄉鎮機關的招考職位,申論考試使用C類試卷。所有報考者均須參加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安專業科目三科考試,其成績方可有效。公安專業科目考試用書為公安部編寫的《公安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全省統一確定為4月13日、14日兩天:
  4月13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4月13日下午 14:00-16:30 申論
  4月14日上午 9:00-10:30 公安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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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試結束后,按照申論占35%、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35%、公安基礎知識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
  (二)面試
  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內,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錄用計劃和規定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按照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參加面試人員應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
  面試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組織實施。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三)體能素質測評
  根據考試總成績,分用人部門或職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的人員。其中,計劃錄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計劃錄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職位,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我市同級機關體檢考察人員的面試最低成績。
  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及標準,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規定執行。測評項目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縱跳摸高,男1000米、女800 米長跑。體能素質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成績不計入報考人員總成績。
  體能素質測評必須由報考人員獨立完成。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作自愿放棄。
  體能素質測評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和林業主管部門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共同組織實施。
  體能素質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
  四、體檢、考核政審 
  在體能素質測評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分用人部門或職位,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核政審人員。如用人部門同一個錄用職位出現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確定。
  體檢、考核政審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和考核政審工作的具體方式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
  因放棄體檢考核政審資格或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凡考生無故放棄體檢考核政審資格、公示后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的,按照管理權限由公安機關或森林公安機關將該考生有關情況記錄在案,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匯總后記入全省公務員考錄誠信檔案數據庫。
  體檢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除特殊情況經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外,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所要求的人民警察職位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五、森林公安招考的有關問題
  (一)報考森林公安職位的人員,需進行現場目測和現場資格初審,并參加公安專業科目考試,其考試時間、方法、程序、內容,按照公安機關招考人民警察有關程序和規定要求進行。
  (二)體能測評、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招考人民警察有關規定執行。
  六、錄用及錄用后待遇
  經體檢和考核政審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填寫《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審批表》,按以下程序報批:市級公安局和森林公安局錄用的,報省公安廳審核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縣(市)級公安局和森林公安局錄用的,經市公安局審核并報省公安廳復核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對擬錄用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職,并根據確定的職務和級別確定工資,評授警銜。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新錄用的人民警察,按規定進行不少于3個月的崗前培訓。培訓的內容和具體要求,由省公安廳、省林業廳按有關規定另行部署。培訓期滿組織考試,成績不合格者,自費參加下期培訓。經補考仍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各級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招考人民警察的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3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3〕5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林業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3年統一招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辦發〔2013〕30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3年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棗人社發〔2013〕9號)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