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開發區部分事業單位招聘翻譯人員簡章
齊魯人才網 . 2014-04-01發布
  為適應青島西海岸經濟新區發展對高水平翻譯人才的需求,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青人發〔2006〕7號)以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和要求,經研究,青島開發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翻譯人員8人(詳見附件1《青島開發區2013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翻譯人員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詳見《計劃表》);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小學教師應聘,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者,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在讀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能應聘。 其中,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應聘。
  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集中報名時間從4月9日0時起至4月10日12時截止,應聘人員如實填寫《青島開發區2013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翻譯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需附電子照片)及《面試誠信承諾書》(附件3),并將《報名登記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在4月10日12時前發至qkrsj2013@126.com(以郵件收到時間為準,過期不予受理)。郵件主題請注明“報名登記表-招聘崗位名稱:XXXX,姓名:XXX”。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區人事局對《報名登記表》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考生。通過初審的考生于4月12日上午8:30-12:00帶二代身份證到青島開發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青島開發區北江支路58號)領取面試通知單。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根據面試成績,擬進入筆試范圍人員于4月15日14:00-17:30到青島開發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的進入筆試。資格審查須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面試誠信承諾書》(需本人簽名)各一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4張(背面書寫姓名)。
  2、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二代身份證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2013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簽約的可不提供就業協議書)和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證明材料。國外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交國家教育部《國外學位學歷認證書》。
  3、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證明,其中有國外工作經歷的須由國外工作單位出具相關證明;屬無業人員的需提交失業證或檔案代管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
  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可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但面試成績須不低于60分。如本人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到場領取準考證或辦理資格審查的,可委托他人攜帶委托書、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以上證明材料辦理。
  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并報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備案,5年內不得報考青島市事業單位。 
  三、考試方法和內容
  根據崗位的需求及特點,采取面試前置、統一筆試的方法進行。
  (一)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全程要求考生運用外語答題,主要測評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外語實際運用水平。面試從4月13日開始,具體時間和面試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當天在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務網(//www.qda.gov.cn)及青島開發區人事人才信息網(//www.qkrsrc.gov.cn)公布。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上的,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1:5的比例確定擬進入筆試范圍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按實有人數確定擬進入筆試人員。
  (二)統一筆試
  進入筆試范圍人員,根據市統一要求,須在4月15日9:00-17日16:00登陸青島人事考試網(//rsks.qdhrss.gov.cn)進行筆試報名,參加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筆試內容為A類綜合知識,不指定教材。網上報名、繳費、參加筆試等有關事宜,考生可于4月2日后登陸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務網(//www.qda.gov.cn)查看《青島開發區2013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四、成績核算
  按面試、筆試成績分別占70%和30%的比例百分制加權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分,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五、體檢、考核
  按照總成績,分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核人員。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的筆試成績須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統一劃定)。如1個錄用計劃中出現兩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因放棄體檢、考核資格或體檢、考核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體檢、考核工作按《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青人發〔2006〕7號)等規定執行。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六、聘用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經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連同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等原始資料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雙方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按《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辦法》(青辦發〔2010〕13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紀律
  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有關說明
  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統一分配。
  本簡章解釋權屬青島開發區人事局,其他未盡事宜由青島開發區人事局負責解答。
  政策咨詢電話:0532—86988557
  監督電話:0532—86988585
  一般在工作時間(工作日8:30-12:00、13:30-17:30)接聽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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