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平縣引進高層次和急需專業人才公告
齊魯人才網 . 2014-04-08發布
  為適應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對高層次和急需專業人才的迫切需求,進一步加強和優化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2013年有計劃、有步驟地引進一批高層次和急需專業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和科學人才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以用為本”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人原則,進一步拓寬選拔人才的渠道,創新人才引進的機制,有效緩解人才需求的壓力,為推進富民強縣新跨越、建設幸福魅力新東平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證。
  二、引進人才的數量和范圍
  此次引進高層次和急需專業人才45名。范圍主要為全日制碩士以上研究生(含留學回國的碩士以上研究生,不限戶籍和生源)和符合引進急需專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優秀本科生(同等條件下,國家“211”、“985”工程高校畢業生優先,黨員和優秀學生干部優先,東平戶籍和生源的畢業生優先)。
  三、引進的條件和方式
  (一)引進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法違紀行為,身體健康。
  2、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生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3、應屆高校畢業生畢業時須能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非應屆畢業生須在報名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
  4、留學回國的碩士以上研究生,須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5、本科畢業生在本校本專業綜合排名前1/3作為引進人才人選的前提條件(由本人提供學校出具加蓋公章的學習成績排名表或證明)。
  6、應聘教育類職位的,需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暫時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需學校出具畢業時能按時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證明。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受黨紀政紀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在各級各類招考中被考試主管部門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禁考期內的;在校期間受過院系及以上處分以及按有關法律規定不得錄(聘)用的人員。
  (二)引進的方式
  根據有關規定,此次引進,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先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再組織考試(面試)、體檢、考核。
  博士研究生應聘的,不參加考試,符合引進條件的直接進行體檢、考核。
  四、引進方法和步驟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3年4月18日至20日;報名地點:東平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報名需提供的資料:《2013年東平縣引進高層次和急需專業人才報名登記表》、本人近期免冠照片3張、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習成績排名表或證明(需學校加蓋公章)等相關證明材料,應屆畢業生未畢業的,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及復印件;應聘教育類職位的,提供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暫時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由學校出具畢業時能按時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證明。
  符合多個引進職位條件的人員限報一個職位。
  (二)資格審查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有關部門對所有引進計劃擬應聘人員提供的證件、資料、證明等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根據所報引進計劃,確定進入面試人員人選。沒有符合引進條件人員的職位,引進計劃取消;符合引進條件的人員按應聘職位等于或少于引進計劃的,按實有人數進入面試;多于引進職位計劃1:2比例的職位 ,采取以下素質量化的方式按職位排名確定進入1:2比例的面試人選:
  ①學歷計分:本科計10分,碩士研究生計15分,博士研究生計20分(按最高學歷計分,不累加)。②榮譽計分:獎學金獲得者(按學年度最高等次計算):國家獎學金5分,一等獎3分,二等獎2分,三等獎1分;優秀畢業生:省級5分,校級3分;優秀學生干部(含優秀團干部)2分;中共黨員2分;三好學生1分;優秀團員1分。
  以上計分要素以檔案記載或有效證件為準,應屆畢業生以學校出具的有效證明或有效證件為準,提供虛假資料的,取消報名資格。
  (三)公示
  經資格審查符合引進條件的人選進行為期三個工作日的公示。
  (四)面試
  按照教育、衛生、綜合事業分類分別組成三個人才評價專家委員會進行面試(教師采取試講),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百分制計分。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考生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統一向考生宣布。根據面試成績排名,按應聘職位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其中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職位,擬確定為體檢考核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引進人才體檢考核人員的面試最低成績。面試成績相同的,按素質量化成績排名由高到低順序確定人選。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核
  對擬確定引進的人才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前接受“心理檢測”,并將檢測結果作為縣人武部征集兵員時的結果使用。“心理檢測”合格者方可參加體檢,體檢合格的予以公示,體檢不合格造成的職位空缺,按成績依次遞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核。
  (六)公示
  對考核合格的高層次和急需專業人才進行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報縣委、縣政府批準后,辦理相關手續。
  (七)崗前培訓
  對確定引進的高層次和急需專業人才進行崗前培訓,培訓結業后正式上崗,確保引進效果。
  五、管理方式和待遇
  引進的高層次和急需專業人才列為我縣正式在編人員。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暫行辦法》(魯廳字[2005]43號)的規定,對確定的正式引進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引進人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縣編辦辦理編制手續,縣人社局辦理就業手續。應聘教育類職位的應屆畢業生,正式聘用前需提供教師資格證,不能按時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取消聘用資格。引進的人才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建立正常的引進人才跟蹤評價機制,正式聘用期間,定期進行業績考核,考核合格的,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工資及各項待遇按上級有關政策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符合兵員征集條件的,應進行兵役登記。引進的人才符合條件進行兵役登記的,體檢政審合格后,經縣人武部批準,應服現役。無正當理由,拒不服現役的,單位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其事業編制。
  根據引進人才的專業和工作需要,組織上有計劃地選派到企業或基層單位掛職鍛煉,掛職期間各項待遇不變。
  六、組織領導和紀律
  引進高層次和急需專業人才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各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各負其責,積極配合,抓好落實,確保高層次和急需專業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對因工作不力,引進效果不好的單位,相應減少本年度本單位招聘計劃。
  報名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引進公告,遵守引進紀律,誠信應聘。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要如實提供自己的真實信息,發現弄虛作假及舞弊行為的,取消應聘資格,已被聘用的隨時解聘。對在引進工作中出具假證明材料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本公告由東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8-2828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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