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公安系統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齊魯人才網 . 2014-05-04發布
  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規定,經市委、市政府以及相關縣委、縣政府同意,2013年度臨沂市公安系統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121名工作人員(公安類、綜合管理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四)大學本科及以下學歷應聘人員,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之間(1995年5月6日至1982年5月6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應聘人員,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95年5月6日至1977年5月6日期間出生)。

  (五)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范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等崗位,矯正視力均在5.0以上。

  (六)應聘公安類崗位的人員及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應聘人員不限戶籍;大學本科及以下學歷人員應聘綜合管理類崗位,須是臨沂市生源或具有臨沂市常住戶口(崗位對戶口或生源地另有要求的除外)。

  (七)2013年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13年5月6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

  (八)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出具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定向、委培畢業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未就業的師范類畢業生應聘的,須經生源所在縣(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的;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仍在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人員、在我市公安系統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職在編人民警察、2011年以來在各類人事考試中嚴重違紀被通報的人員不能參加應聘。其中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工作人員所在的單位。

  中央、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臨沂市生源或在臨沂市從事基層服務的,以下簡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服務期滿2年,經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選派和續聘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應聘的,設置專項計劃實行定向招聘。具體崗位詳見附件。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應聘非定向招聘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關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優惠政策就業的,不得再應聘定向招聘崗位。

  根據市委辦公室辦字[2011]148號文件規定,設置專項計劃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2012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滿退伍,符合崗位所在縣區接收安置條件,退伍后到所在縣區民政部門辦理報到手續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應聘所在縣區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

  退役大學生士兵應聘的有關政策由民政部門負責解釋。

  退役大學生士兵應聘非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關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優惠政策被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再應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招聘崗位和計劃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計劃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市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不得擅自變更。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由市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共同組織,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現場目測、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3年5月6日-5月10日。

  查詢時間:2013年5月6日-5月11日16:00。

  繳費時間:2013年5月7日-5月12日16:00。
@nextPagenextPagenextPagenextPagenextPage@
  1、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陸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lyrs.gov.cn)或臨沂人事考試信息網(//rsks.lyrs.gov.cn),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應聘信息資料,且需在報名時上傳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過20K)。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交應聘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單位初審不合格的,在報名時間內可以應聘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臨沂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現場目測。應聘綜合管理類崗位的人員須進行現場目測。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由本人攜帶二代身份證,在指定時間(2013年5月7日-5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10日延至19:00)內到臨沂市公安局經偵支隊院內(北城新區天津路與沭河路交匯處向南100米路西)進行現場目測,領取并填寫《現場目測登記表》,同時提交與報名同底版的1寸免冠照片1張。現場目測合格后才對其進行網上初審,應聘人員本人逾期不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目測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3、單位初審。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安排專人負責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隨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要說明理由;對應聘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者補充。

  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公布咨詢電話并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當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使用。

  4、網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在2013年5月7日-12日16:00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其資格。繳費成功后,請務必登陸報名網站打印《2013年臨沂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并于2013年5月22日-24日登陸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應聘人員應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5月11日(8:30-12:00,14:00-17:00)攜帶二代身份證及復印件和有關證明材料到臨沂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聘工作辦公室(北城新區北京路與沂蒙路交匯東北角,人才規劃大廈三樓最西側辦公室)辦理減免手續。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等。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須出具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超過審核認定時間的不再受理。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者,一經發現并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進入面試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2013年臨沂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準考證》、《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底版)。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2013年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含學校蓋章的學習成績單)。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13年5月6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應聘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須同時提交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報到證;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實行人事代理的,還須提交由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代理證明信。未就業的師范類畢業生應聘的,應同時提交生源所在縣(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材料。

  中央、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應聘定向招聘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關材料外,還應出具以下材料: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退役大學生士兵須同時提交入伍通知書、退伍證。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應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還須按要求提交其他相關材料。

  取得面試審查資格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含),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面試資格審查工作的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和體能素質測評。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公安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考試用書為公安部編寫的《公安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和地點:2013年5月25日。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公布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招聘崗位計劃在10人以下的為1:3,10人(含)以上的為1:2(其中招聘崗位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聘用計劃。達不到計劃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照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二)面試

  面試由市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專業考試等方式進行。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面試時間、地點和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按規定程序在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布。

  (三)體能素質測評

  應聘綜合管理類崗位的人員須進行體能素質測評。根據考試總成績,分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的人員。其中,計劃考聘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計劃考聘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規定執行。體能素質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成績不計入應聘人員總成績。

  體能素質測評必須由應聘人員獨立完成。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作自愿放棄。

  體能素質測評由市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共同組織實施。

  體能素質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

  體能素質測評工作的其他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核政審

  應聘公安類崗位的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計劃和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分招聘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確定體檢和考核政審人選。進入體檢、考核政審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應聘綜合管理類崗位的體檢、考核政審人員在體能素質測評合格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計劃和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分招聘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確定體檢和考核政審人選。如同一招聘崗位中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考核政審人選;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的,則通過加試的辦法確定體檢考核政審人選。

  體檢、考核政審人選確定后,由市、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分別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進行體檢、考核政審。因放棄體檢考核政審資格或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體檢參照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體檢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在指定醫院進行。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給予其5年內不得應聘臨沂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理。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成考核政審工作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政審,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核政審對象,并寫出書面意見。考核政審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政審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旁系血親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核政審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以及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六、簽訂聘用合同

  招聘單位根據體檢、考核政審結果,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公示7日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市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印制的《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報市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聘用人員備案后,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謀職業、自主就業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應聘并擬被事業單位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需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將已領取的自謀職業或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金退回民政部門,否則不予聘用。

  七、其他

  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和考核政審資格,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5年內不得應聘臨沂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參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做出嚴肅處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從事命題、閱卷等工作的專家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機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命題組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臨沂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無關。

  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保持所留聯系電話24小時通訊暢通,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附件